各院系团总支、教学点团组织: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体现了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是新时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的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要举措.
一、“推优”的基本条件
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我校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
3.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4. 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工作、学习中成绩突出。
5.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 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在半年以上。
7. 进入我校后参加过共产主义青年学校(即团校)学习。
8. 进入我校后曾被评为“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
二、“推优”原则
1. 自下而上的原则。推荐工作一般应按照团员——团支部——团总支——团委的顺序进行。团支部是“推优”的基本单位,一般应从受各级团组织表彰的优秀团员中确定推荐对象,广泛征求团中青年意见。团委以支部和总支的推荐意见为依据,在对推优对象作进一步考察的基础上作出推荐决定。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团支部和团总支在形成推荐意见作出推荐意见作出推荐决定时,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对推荐对象一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不要匆忙作决定,待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培养考察后再行讨论。
3. 党团组织衔接的原则。团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经常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的团员培养考察情况,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事先征求有关党组织的意见,认真听取党组织的建议,力求使团组织推荐与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协调起来。
三、“推优”工作步骤
1. 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2. 团支部对推荐对象的现实工作表现进行考察,经团支委讨论,形成。
3. 团支部填写《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上级团组织签署意见。
4. 上级团组织签署同意后,由被推荐团员的在团支部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推荐。
四、“推优”工作注意事项
1. 加强对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
2. 有意识的给推荐对象分配任务,使其在工作实践中尽快成熟。
3. 通过谈心,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
4. 及时将培养情况向党汇报,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
共青团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录入:张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