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激励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全校广大团员青年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团委决定在 2010 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学生团支部、在册学生团员、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团支部标准
(1)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有规范的工作制度;
(2)团支部书记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总支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的开展团的工作;
(3)能够正常开展团的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团费,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
(4)带领班级的团员青年有良好的精神风貌,2009—2010年度班级团员青年无违纪纪录。
2、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
(2)团结带领团员青年投身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在各项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
(3)热爱共青团工作,密切联系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爱护公共财物,遵守校纪校规,2009—2010年度无任何违纪记录,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活动中有较突出的表现;
(6)注重全面素质培养。在外语、计算机等级测试中,成绩合格。
3、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团组织生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集体,遵守校纪校规,2009—2010年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4)注重全面素质培养。在外语、计算机等级测试中,成绩合格。
三、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团员、团干部填写“优秀团员、团干部推荐表”交至所在的团支部;
2、符合评选条件的团支部填写“先进团支部推荐表”交给所在系团总支,组织评审后报至团委;
3、各团支部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对照优秀团员、团干部的评选条件,对本支部所填写“优秀团员、团干部推荐表”的团员、团干部进行初评,并报至所在系团总支;
4、各系团总支按团员总人数7%的比例上报优秀团员,按2%的比例上报优秀团干,团支部名额不限;
5、校团委在各系团总支上报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评定。
四、评选上报时间:
各系团总支组织按评选条件认真推荐申报,并填写相关表格,于2010年5月8日(周四)前报至校团委。(应天校区实验楼703房间),联系人:邹佳,电话:86496572。附件2—4可在团委网站下载。
2010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