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第十五届、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者:冯帅发布时间:2010-11-20浏览次数:685

苏电大〔2009〕55号  苏城院〔2009〕42号
关于举办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第十五届、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系、五年制高职教育处、直属学院、公共课教学部、学工处、团委: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活跃校园文化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素质教育,决定于2009年4月至6月举办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第十五届、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建校30周年为主线,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大力弘扬时代精神,进一步坚定广大青年学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爱校热情,大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参加对象:在校的本科、高职、五年制高职学生。
    三、主要内容:见附件二。
    四、活动时间:2009年4月至6月。
    五、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负责整个文化艺术节的领导、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
    六、表彰和奖励:本次活动将评出各项竞赛团体奖、个人单项奖若干名,对团体奖颁发奖状,个人奖颁发荣誉证书。
    七、活动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艺术节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系、五年制高职教育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发动广大学生广泛参与。同时在此期间开展有各自专业特色的系内文化活动,营造浓重的校园文化氛围;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所承办的各项活动,并于4月8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1、校园文化艺术节组织委员会名单
            2、校园文化艺术节主要活动安排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