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实践,投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团省委、省绿委、省林业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保护母亲河——2012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 一是继续开展红色纪念林建设工作。围绕建团90周年,开展义务植树、保护水源、生态体验等活动,进一步扩大红色纪念林的建设范围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围绕大江大河流域,开展青少年植树活动。围绕长江、太湖、淮河、大运河等地域、区域内大江大河的生态保护,配合绿化、林业部门整体的造林绿化规划,积极筹集资金组织青少年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动员青少年参与城乡造林绿化。结合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种养纪念树,见证我成长”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参加植树劳动,并结合各地实际动员青少年大力开展身边增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