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校园青年先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1浏览次数:362

 

各系团总支:

团省委、省学联将于近期进行全省“十佳校园青年先锋”的评选活动,并拟在省第九次学代会上进行颁奖表彰。请各系团总支抓紧做好本系“校园青年先锋”的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优秀大学生。

二、评选类别

(一)道德先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道德风尚,在维护社会和校园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等方面有突出事迹。

(二)勤学先锋: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并在帮助和带领同学共同进步上有显著成绩;或曾经学习后劲,但不言放弃,奋起直追,进步特别显著。

(三)志愿先锋:助人为乐,乐善好施,积极参与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地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作出贡献。

(四)自强先锋:成长过程中不畏艰难困苦,积极乐观,发愤图强,在压力和挫折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精神。

(五)创新先锋: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大学生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六)创业先锋:在校期间曾经有过创业实践,或者正在尝试创业,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七)团队先锋:学生干部,全面发展,心系国家,立足学校,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被公认为学生团队中杰出的带头人。

(八)文体先锋:在文艺、体育等方面勤学苦练,具有专长,在传播高雅艺术,引领积极、健康、高尚的校园文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九)实践先锋:关注国情民生,关注社会热点,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十)技能先锋:在某些行业或专业领域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三、推荐数量

每系推荐两名不同类型的优秀典型。

四、具体要求

(一)材料上报

推荐的每一个优秀典型需填写《江苏“校园青年先锋”事迹推荐表》,并另附上本人生活照1张、学习或工作或参加活动的照片3张(电子版),JP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不低于3M。推荐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请于2012年7月3日前报送至团委。联系人:汤丽丹。电子稿同时发至团委邮箱tuanwei@jstvu.edu.cn

(二)请各系认真开展此次评选工作。“校园青春先锋”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团委将根据学生事迹和综合表现情况推荐作为2012年“青春故事报告会”的典型人物进行现场展示。

附件1:江苏“校园青年先锋”事迹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