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3浏览次数:355

 

各团总支: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正式启动。为保证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籍全日制本、专科生;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2013年3月20日前,本人的事迹材料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二、活动安排
(一)报名及展示阶段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0日之前。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设在中青在线的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进行报名;具体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16时。
2、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点击注册,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明确申报事迹类别。
第二步:关注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和报名成功。
第三步:报名成功同学在2013年3月20日前,本人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注: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加关注,并争取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学校***参选201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自强宣言或自强故事亮点简述),请大家关注并支持(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团中央学校部@新东方”;转发本年度活动LOGO(从官方主页下载)。
3、 个人展示及微推介:
(1)凡报名成功并按要求发布参选微博的同学,可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发布个人事迹(不能少于5条),被关注、转发、支持的数量将作为校级推荐和省级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2)校团委将利用腾讯官方微博在#自强微推介#话题下发布参选同学的微推介,并且@江苏团省委学校部@江苏省学生联合会。江苏团省委学校部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官方微博也将在#自强微推介#话题下择优转发并发布相关信息,校团委发布的博文被关注、转发、支持的数量将作为省级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校级推荐阶段
1、审核时间:2013年3月20日截止
校团委重点审核以下两个内容:第一,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材料是否真实;第二,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本校报名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个人展示不少于5条。
2、公示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3月29日
校团委在符合以上两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腾讯微博#自强之星##自强微推介#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评价和监督。
3、 推荐时间:2013年4月5日前
公示完成后,校团委将本校推荐的1至2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四、公布结果阶段
公布时间:2013年5月初
组委会将通过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及《中国青年报》公布活动最终结果。
五、活动表彰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各系团总支还可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
六、“青年自强·圆梦中国——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
活动时间: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同学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微博等
提交形式:校媒记者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到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也可以是微博、人人网等新媒体
奖励办法:文字类10名、图片类10名、视频类5名、微博类20名;获奖人员将有机会受邀参加颁奖典礼并获得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校媒网等刊发。
七、活动要求
1、请各团总支要重视此项工作,召开各团总支会议布置落实相关工作,并认真做好报名推荐工作。
2、请各团总支加大宣传力度,自主设计评选方式,可以各团支部或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推荐,广泛征集优秀典型事迹。
2、请各团总支申报2名优秀典型在网络进行展示,校团委将择优录取推报至团省委参加评选活动。
联系人:汤丽丹
联系电话:86496572
电子邮箱:tuanwei@jstvu.edu.cn
                                     团 委
                              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