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今年暑期,全校积极响应团委号召,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实践中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极大增强了团员青年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对涌现出的优秀团队、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原则:
各团总支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今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表彰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二、评优内容及要求:
1、优秀团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发挥专业特长,为基层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6天以上;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带队老师或相关工作人员。带队老师要求认真负责,工作方法恰当,卓有成效,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在社会实践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各团队组织申报,原则上各个团队限报1名。
3、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活动组织者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各团队组织申报,原则上各个团队限报3名。
三、申报要求:
各团队必须将上报情况以文档形式进行汇总,并发电子稿至指定邮箱。
1、申报优秀团队的要有1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并将团队名称、团队成员、总结材料、图片视频材料汇总上报。
2、申报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的要将个人信息、1000字总结、活动图片视频材料汇总上报。
以上材料请按要求填写,并于10月16日(周三)前报送到院团委(联系人:费杨 电话:86496572 邮箱:1022208@qq.com)。
附件: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