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文化艺术节系列项目之“城院好声音”歌手大赛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1浏览次数:393

 

一、承办:团委
二、活动目的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陶冶学生情操、提高艺术修养。
三、参赛方式 
以院为单位自行组织初赛,通过初赛推荐3名选手(组合)进入复赛,本次比赛演唱形式不限,通俗、美声、民族等均可,表现形式可以是独唱、组合等。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曲目要积极向上,展现我院大学生健康的精神风貌和高雅的审美情趣;
(二)参赛作品形式不限。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形式活泼新颖。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各院116日(周五)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曲目、伴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团委办公室。
六、比赛日程安排 
(一)初赛时间及地点:由院自行确定;
(二)决赛时间及地点:111118点应天校区体艺馆。
七、奖项设置 
决赛奖项设置:决赛评出十位校园歌手,其中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杨
地点:应天体艺馆114
联系电话:86496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