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点: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为广大团员青年树立赶学榜样,校团委决定在 2017年“五﹒四”前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总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名额
(一)推选范围: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在籍学生。
(二)名额分配:见申报名额分配一览表(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团组织生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集体,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3、注重全面素质培养。积极参与各项技能大赛、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团龄在一年以上。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热爱共青团工作,密切联系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注重全面素质培养。积极参与各项技能大赛、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三)先进团支部(总支)
1、团支部(总支)组织设置完整,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的特色活动,在青年服务方面有突出成绩。
2、团支部(总支)书记责任心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安排,能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的开展团的工作。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见附件二)、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见附件三)交至所在团支部。
(二)符合评选条件的团支部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先进团支部(总支)”推荐表(见附件四)交至所在团总支。
评选、推荐工作在各单位团总支领导下进行。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总支)”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各单位团组织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校团委。省校团委将对上报材料评审,报上级领导审批,确定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并在适当时间进行表彰。
四、上报材料
各单位请于4月12日(周三)前将加盖公章的相关表格,邮寄至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团委。并将电子文本发至:1022208@qq.com。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体艺馆团委114
邮编:210017
联系人:张曌曌、费杨
联系电话:025-86496572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