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化落实共青团改革,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我校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团总支部负责人履行团建工作责任述职会,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本次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总支部为环境生态学院团总支部和设计学院团总支部。
本结果的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电话:025-86496572
共青团江苏江苏开放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化落实共青团改革,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我校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团总支部负责人履行团建工作责任述职会,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本次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总支部为环境生态学院团总支部和设计学院团总支部。
本结果的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电话:025-86496572
共青团江苏江苏开放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